抚州市东乡区属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属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市林业集团与东乡区政府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该公司在市林业集团的指导监督下,依法从事实体化,市场化运营。主要从事营林造林、公益林及天保林经营与保护、林下经济及三产融合项目开发等产业。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为扩大招聘渠道,吸引更多高质量人才,同时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专业素养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岗位计划数及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二)招聘基本条件

2、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4、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违法犯罪以及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线下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及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彩照2张、毕业证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技能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9月 16日-2023年10月 15日下午17:00止

报名地址:东乡区恒安西路230号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址:另行通知。

2.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林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 笔试环节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选,进入后续环节,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如招聘职位实际参加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则笔试成绩有效考生全员进入后续环节。

(三)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登记表》签字原件(线下提交资料报名的时候找工作人员领取);

(6) 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3.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所产生的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的能力。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分数高者、学历高者、工作年限长者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1.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招聘组织方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岗位空缺人选按本岗位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方可入闱政审环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作人员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和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合格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入闱面试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分数高者、学历高者、工作年限长者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薪酬待遇

       薪酬面议(根据公司薪酬制度标准进行定薪),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标准的80%发放,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如聘用人员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停发聘用人员工资。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进入面试未被录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保留一年,自拟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日算起),工作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并在通过相应流程(体检等)后予以聘用。

六、联系电话

1.招聘咨询电话:胡先生  18870426888 (微信同号);

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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