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从业人员系统理解《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3年版)》,快速建立四级职业指导师岗位核心能力框架,我公司现组织开展“职业指导师(四级/中级)职业能力提升培训”。本次培训为公益性免费培训。
一、培训名称
职业指导师(四级/中级)职业能力提升培训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1天,8标准学时(每学时45分钟);上午09:00—12:10,下午13:30—17:10。具体日期见后续通知。
培训地点:见后续通知(具体地址、乘车路线及报到地点另行发文明确)。
报到时间:培训当日08:40—09:00签到,凭身份证领取资料与学员证。
三、培训对象
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就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2.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学院)工作人员及辅导员;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与劳务协作单位从业人员;
4.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从事就业帮扶工作的人员;
5.拟参加四级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
四、参考报名条件
依据《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3年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职业指导师,本次培训按同一口径接受报名: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其中,“相关职业”包括原职业指导人员(高等和职业院校负责职业指导的教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信息分析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创业指导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相关专业”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劳动经济学等。
不符合参考报名条件者可作为旁听学员参加,不占认定名额;是否录取以主办方审核通知为准。
五、培训规模
计划招收学员200人/期,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六、培训内容
开班式与标准解读;
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
基础知识精要;
前台咨询服务;
信息采集与发布;
职业介绍服务;
结业测评与答疑。
培训采用理论精讲、案例研讨、情景演练、随堂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并发放《政策咨询记录表》《求职(招聘)登记审核清单》《信息发布检查表》《人—职匹配推介话术卡》等工具模板。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为公益性免费培训,不向学员及选派单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师资费、证书工本费及培训期间午餐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主办方不另行承担;主办方可协助联系周边住宿。培训期间不组织任何收费项目,不推销教材、课程或认定服务。
八、考核与结业
考核方式为:出勤与课堂参与30%+情景演练表现30%+结业测评40%,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且各项达到合格标准者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指导师(四级/中级)培训结业证书》,载明培训时间、学时与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期补考,补考不收费。培训学时与考核结果一并记入学员培训档案。
特别说明:按《标准》要求,四级职业指导师培训参考时长为不少于200标准学时。本次8学时属专题集训,学时累计计入个人培训档案,认定前仍需按标准完成剩余学时培训。
九、报名材料与方式
报名材料:
1.《学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4.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报名渠道: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至承办单位;个人报名可直接联系班主任。邮箱、联系人及电话见后续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见后续通知。名额200人,报满即止,录取结果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十、注意事项
1.学员须全程参加培训,缺勤超过1学时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2.培训期间请遵守课堂纪律,手机调至静音,演练环节积极参与;
3.涉及服务对象信息的案例均已做脱敏处理,学员在研讨与演练中不得使用真实个人信息;
4.培训场所为无烟场所,请爱护设备设施;触摸屏、电子屏演示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操作;
5.如遇不可抗力需调整时间或形式,主办方将提前通知,本次培训学时相应顺延计入。
附件:《学员报名表》
江西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